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使用分區證明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民眾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者,可至本所臨櫃申請或下載申請書後郵寄;每份申請書限填受理區公所行政轄區內同一地段50筆地號為限。
  • 依「新北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收費標準」規定,每次申請證明之土地筆數在5筆以下者,應繳納新臺幣(以下同)100元,超過5筆者,每增加1筆加收20元;增加證明書之份數者,每增加1份加收20元。
  • 為便利民眾跨區申請使用分區證明,自105年8月1日起民眾可至新北市府聯合服務中心及29區區公所申辦,或上「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城鄉服務網」網路申請並於線上繳納規費,申請案件經線上核發後,即可自行至系統列印證明書,無需前往公所領取,既省時又便捷唷~  

相關連結 
使用分區證明申請簡便又快速 △使用分區證明申請簡便又快速 
 
檔案下載
文件名稱 類型
分區申請書 下載分區申請書(新).odt檔案
瀏覽人次:1209 人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