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為展現親民、便民、愛民之服務措施與效能,建構直接與民眾面對面溝通機制,主動發掘問題與解決問題,結合民眾向心力以推動市政建設。特執行金山區區長與民有約計畫,其執行要點摘述如下:
時間 | 每月第3週週三下午,並視民眾需要機動安排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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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本所3樓小型會議室或視實際需要另洽場地辦理。 |
受理方式 | 1.採固定名額預約登記(原則上每次會見人數上限為5人),內容相同案件以申請1次為原則。 2.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原住民、65歲以上長者,得保留若干名額或不限名額,予以優先預約登記。 3.填妥之申請表請交回本所1樓服務台或傳真24989143,或郵寄本所(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或至本所網站申請後,以E-mail寄至本所區長信箱(https://www.jinshan.ntpc.gov.tw) |
受理登記處理 | 受理預約申請登記時,應請民眾一併提出問題,對民眾所提問題非屬本所權責範圍者,應告知權責機關名稱。 |
約見通知 | 約見通知至遲應於約見3個工作天前電話通知申請人約見之時間、場所。 |
會談當日申請民眾注意事項 | 1.會談當日申請人應親自到場,並攜帶國民身分證以供核對,行動不便者可由親屬一人陪同。 2.如非本人親自到場者或發現有代理他人申請者,取消其會談資格。 3.會談時間唱名未到,視同放棄,依序唱名,進行會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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