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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道路通行年限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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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巷道示意圖
  民眾若有現有巷道通行時間證明(即通行二十年)需求者,請檢附下列資料至本所提出申請:
  1. 申請書
  2.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 戶政事務所之本路段沿線相關門牌歷史查詢資料
  • 房屋繳稅證明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繳費證明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繳費證明
  • 林務局航空農林測量所第1版及第3版照片,證明該道路通行已達20年以上證明
  • 查明公所歷史養護該路段資料
  • 其他足資證明房屋前道路為「既有巷道」之文件
  1. 套繪地籍圖2份(並以色筆標示出申請路段位置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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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申請巷道通行時間證明(含公所)申請書 下載新北市政府申請巷道通行時間證明(含公所)申請書.odt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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