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 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已編訂門牌且從未申請接用水電證明)。
- 僅供居住並有居住事實,且已為戶籍登記(戶長)。
二、應備文件
- 表一 申請書
- 表二 切結書
- 表三 建築物現況照片(現況正、後、左、右立面及室內照片)
- 表四 機關代為查調戶籍資料授權書
- 門牌初編(編訂)證明書(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 個人戶籍登記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三、申請窗口:工務課-郭小姐,聯絡電話:(02)2498-5965分機134
四、交付方式:發文通知
五、作業期限:25天
檔案下載
書證表單
文件名稱 | 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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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新北市金山區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接用水電證明▴申請書▴ | |
表二 新北市金山區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證明▴切結書▴ | |
表三 新北市金山區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證明▴建築物現況照片▴ | |
表四 新北市金山區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證明▴機關代為查調戶籍資料授權書▴ |
填寫範例
文件名稱 | 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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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範例 表一 新北市金山區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接用水電證明-申請書 | |
參考範例 表二 新北市金山區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證明-切結書 | |
參考範例 表三 新北市金山區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證明-建築物現況照片 | |
參考範例 表四 新北市金山區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證明機關代為查調戶籍資料授權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