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備軍人退伍令補發
- 申請對象:後備軍人
- 檢附證件:
- 身分證
- 印章
- 注意事項:
- 如為常備役則可由本公所轉新北市後備指揮部補發。
- 如為替代役則由本公所逕行補發,即可隨到隨辦。
- 退伍軍人離營不用再臨櫃「歸鄉報到」
國防部與內政部共同推動「線上歸鄉報到」政策,於1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退伍人員離營前,僅須核對軍人離營轉服後備役報到憑證卡並簽名確認戶籍資料,省去親赴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報到之困擾,可直接出國或就業。
過去自軍營退伍的民眾必須戶籍地鄉鎮公所辦理「歸鄉報到」,國防部表示,現已完成電子化作業,透過資訊系統的資料交換完成通報列管,退伍的民眾不需要再到鄉鎮公所臨櫃歸鄉報到。因應資訊化趨勢,國防部與內政部共同規動「後備軍人(補充兵)線上歸鄉報到」措施,透過資訊系統的資料交換完成「通報列管」,以取代退伍人員親至戶籍地鄉鎮公所辦理「歸鄉報到」,以達簡政便民。 - 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須知
- 替代役提供袍澤生活協助計畫
△退伍歸鄉報到辦理情形
△替代役男反毒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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