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摘箭竹筍證申請
- 發佈日期:2020-12-09
- 發佈單位:金山區公所
- 類 別:農業申請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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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說明
(一)申請對象:設籍(兩湖里及重和里)或農地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
(二)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
1.採摘箭竹筍申請書。
2.採摘箭竹筍切結書。
3.臨櫃申請時請憑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一份及一吋正面半身照片兩張。
4.農地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請檢附地籍謄本。
二、 受理方式:臨櫃
(一)交付方式:至公所申請或郵寄。
(二)受理期間:當年度1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當年度申請。
(三)處理期限:7天。
(四)其他:
1.免費申請。
2.採筍證限本人使用、採筍時應隨時攜帶並接受查驗,不得轉讓或租借,一經查獲,即取消資格三年。
3.採筍時間每年分二期開放,第一期自2月15日至4月15日,第二期自8月1日至9月30日。
4.以內政部100年11月17日台內營字第1000808314號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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