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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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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年度後備軍人「緩召」、「儘後召集」申請公告
  • 發佈日期:2026-03-13
  • 截止日期:2026-07-31
  • 發佈單位:秘書室
  • 類  別:公告
  • 公告日期:2026-03-13
  • 公告內容:


  • 【公告】116 年度後備軍人「緩召」、「儘後召集」申請!
    請注意!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已公告 116 年度的申請時程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記得在期限內辦理,守護家人的同時也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申請時間表:
    緩召(第 4、5 款):1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儘後召集(第 4 款):115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
    新發生原因: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立即提出申請
    我符合申請資格嗎?
    以下三大類對象:
    【緩召第4款】負擔家計者
    【緩召第5款】獨子且父母年長
    【儘後召集第4款】兄弟姊妹半數在營
    該去哪裡辦?要帶什麼?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的 鄉、鎮、市、區公所。
    必備資料:
    近3個月內的現戶全部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資料。
    相關證明:身心障礙、低收證明、兄弟姊妹的在營證明等。
    個人印章 & 身分證。
    申請通過後,從11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相關規定請詳見公告
  • 聯絡電話:2498-5965分機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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