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 發佈日期:2026-07-29
- 發佈單位:金山區公所
- 類 別: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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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說明:
本津貼自幼兒滿2歲當月未領有0~2歲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得於滿2歲生日當天起申請,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倘領有0-2歲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將依據衛福部資訊直接審定: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幼兒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得依學齡請領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
(一)育兒津貼:生理年齡滿二歲至當學年度九月一日前學齡未滿五歲設籍新北市金山區之幼兒。
(二)就學補助:學齡滿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設籍新北市金山區之幼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前項規定領取本津貼:
(一)幼兒滿二歲當月已領取衛生福利部發放之零至二歲幼兒育兒津貼,或該部發放之托育公共、準公共服務補助。
(二)2歲至未滿5歲幼兒經政府公費安置。
(三)幼兒於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或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就讀,包括寒假及暑假期間。
◎補助內容:
第一名子女:新臺幣五千元。
第二名子女:新臺幣六千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新臺幣七千元。
由本局於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入申請人郵局帳戶,採隔月撥款。
◎應備證件:
1、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2、幼兒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戶口名簿,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
3、幼兒或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郵局存簿。
4、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2、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5、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
◎申請方式:
1、請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親送、郵寄至金山區公所提出申請。
2、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交付方式: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父母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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