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
- 發佈日期:2026-07-28
- 發佈單位:金山區公所
- 類 別: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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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
1.未滿二歲。
2.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3.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4.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補助金額:
第一名子女:新臺幣五千元。
第二名子女:新臺幣六千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新臺幣七千元。
◎需備文件:
1.新北市育有未滿二歲育兒津貼申請表。
2.幼兒全戶戶口名簿。
3.與幼兒不同戶籍之申請人身分證(同戶籍者免附)。
4.申請人(父母/監護人)之印章
5.郵局存簿影本(父母/監護人或受補助幼兒本人之郵局存摺擇一)。
6.申請人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
7.第二、三名以上(含)子女,請檢附未同戶籍兄姊之戶籍資料。(選備文件)
◎申請方式:
1.逕向本市境內各區公所社會(人文)課臨櫃申請或郵寄申請。
2.線上申請: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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